刘长春(1909-1983),中国奥运第一人--1932年7月30日,刘长春代表中国首次参加奥运会。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派人参加奥运会,参赛者只有一人。
当时,日本为摆脱伪满傀儡政府的孤立境地,想借奥运会使世界各国承认伪“满洲国”的存在。刘长春已成为他们的目标。1932年2月,伪满洲国各报,纷纷刊登了所谓刘长春等将代表满洲国出席第十届奥运会的消息。日本还代替满洲国傀儡政府向奥委会申报刘长春等出席奥运会的名单。消息传开,全国哗然,民众无不义愤填膺,抗议的浪潮席卷全国。奥运会问题与国家和民族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刘长春在报上得知后,于1932年5月末《大公报》上声明:“伪报所传,纯属虚构谎言。我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绝不代表伪满洲国出席第十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1932年6月25日外交部从国际奥会总部得到的消息,伪满州国参加奥运未得国际奥会批准,我国奥会急电要求通融报名,6月26日接获筹备会答复同意。
1932年7月8日,刘长春冒着生命危险从上海出发,冲破日本侵略者的封锁,成功参加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成为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1936年再次代表中国参加在柏林举行的第11届奥运会。
参加奥运会的刘长春远渡重洋,在经过3个星期海上漂浮,体力早已大受影响,因此原来报名3个项目,他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
刘长春的故事,正如同08年奥运会时的伊拉克,伊拉克代表团走入鸟巢的那一幕,那一届比赛,这个从战火中走来、历经磨难的奥运代表团获得了现场最热烈的掌声,尽管他们只有四人。
伊拉克代表团管理人员哈塔姆所说,他们是为了和平而来,希望让大家看到伊拉克在奥运会上的身影。
可以想象当时的刘长春,祖国山河破碎,自己孤身一人远渡重洋,背负着全国人民的希望孤身奋战,是何等的悲壮。
可悲的是,未能晋级淘汰出局的刘长春,因路费不够,而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中国。这就是奖牌的重要性,无论刘长春拿了金牌银牌或铜牌,他一定会得到当局政府的资助回到国内,而不是流落异国他乡。